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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发布房地产业新政,主要是针对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一系列调控措施,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新政内容可能涉及土地供应、购房政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多个方面,这些政策旨在通过调整市场供需关系,引导房地产市场的合理运行。
一、新政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江苏南通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如房价上涨过快、投机炒房现象等。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南通市政府决定发布房地产业新政,通过一系列措施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二、新政主要内容
新政可能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1、土地供应政策:通过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降低土地成本,从而稳定房价预期。
2、购房政策:对购房者的资格、购房数量、购房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或调整,以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保障刚性需求。
3、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三、新政实施效果及影响
新政的实施将有助于稳定南通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水平,遏制投机炒房行为,促进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同时,新政也将对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产生一定影响,需要各方积极适应和应对。
四、建议与展望
对于购房者来说,应理性看待房地产市场变化,根据自身需求和经济实力进行合理购房。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来说,应积极响应政策调整,加强产品创新和质量控制,提升市场竞争力。展望未来,南通市政府应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
江苏南通发布房地产业新政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过调整土地供应、购房政策以及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来规范市场秩序。新政的实施将对购房者和房地产开发商产生一定影响,需要各方积极适应和应对。同时,政府应继续加强监管和调控力度,推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规定: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复制来的,仅为参考
一:楼市新政
2009年,为了保增长计划的实现,国家在房地产发展上的相关政策较为宽松,包括下调房地产交易方面税率,放松对银行房贷的利率管制等等。这些政策的出台使得2009年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供需两旺的局面。
2010年,在国家宏观经济面趋好和部分城市房价大幅上涨引发民生问题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干涉。4月17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开始了史上最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此后,相关房地产政策密集出台,在银行贷款,土地招标,住房建设结构,房地产开发税收,商品房销售和廉租房的建设与供应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楼市新政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在新政出台后的第一月5月,多数城市成交量持续下降,5月1日-14日,13个城市中有9个城市日均成交套数较新政前下降超过30%,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5个城市降幅超过50%。但成交量在这一轮下降中并没有伴随楼价的大幅度下降,武汉等二线城市的商品房价格还有一定幅度的上涨。
一般来说,政策从颁布到效果凸显需要3个月时间。因此,此次国家对楼市的调控效果将在7月以后显现。预计下半年我国楼价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
二:中小城市房地产的发展
(一) 从近期看,中小城市房价或将下降
1,从国家近期的宏观调控政策来看,虽然此次国家宏观调的主要对象是大城市的房价问题,对中小城市的楼价影响较小。但国家调控措施导致的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导致楼市的需求在近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受这个因数的影响,中小城市的房价可能会有小幅度的下降。
2,土地供应的增加,我国地方财政严重依靠土地出让金而导致我国土地价格高昂是我国房价高的原因之一。今年楼市新政,国家提出了大规模增加土地供应,2010年将增加土地供应18.4万公顷。土地供给增加直接降低了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取得成本,从而降低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成本。成本的降低推动房价的下降。
3,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楼市新政的另一个亮点就是进一步明确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等资金筹集和推进进度都做啦详细的计划。而且我国新增土地在今后几年都会倾向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棚户区的改造工程的实施将大幅提高房屋的供应,这对房价的上涨将是一个严重的考验。
4,经济周期的影响,中国经济大概以10年为一个周期,2010年是一个我国经济新一个周期的开始阶段(上两次经济周期为1999年-2009年经济周期和1989-1998经济周期)。在经济周期的开始阶段,经济新的增长点还没有形成,人民财富增加的基础也没有实现。房地产行业是一个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联系紧密的行业,没有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撑,房价上升将有很大的难度。
(二)长期看,中小城市房价将有较大的增长幅度
1,城市化趋势的影响。目前,我国进入了城市化的高峰期,未来10年,每年将有1000万人变为城市居民。按照每人25平方米的居住面积算的话,未来10年,我国房地产开发面积至少要达到2.5亿平方米才能满足新增城市人口对住房的需求。加上目前我国城市人均住房面积过小的改善性需求等将为我国房地产市场提供源源不断的需求。而这种需求很大一部分要通过发展中小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来解决。这是因为一方面,没有无限大的城市,随着一个城市的发展,他将在资源方面遇到瓶颈。中国目前大城市瓶颈已经凸显,未来城市化的主要方向应该是中小城市。另外一方面,产业转移将大幅度推进中小城市的城市化进程,目前我国正经历一个东部地区转向中西部地区,从发达城市转向中小城市的阶段。产业的转移在促进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大量的务工人口。
2,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行业是一个与经济发展高度关联的行业,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房价都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从经济周期的角度看,我国资产的价格显著提高的时间大概在2017年-2019年期间。
3,中国传统的住家思想等因数影响也是我国房价在长期内有较大幅度上涨的原因之一。
房地产业是市场风险很高行业。除了一般认为的资本密集,建设周期长等原因之外,风险主要来自于其价格的特殊形成机制。房子价格和其他产品不同之处就在于,其价格并非主要由成本和效用决定,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由级差地租决定。同样的房子,建在北京闹市区和建在远郊区县,其建筑成本和实际功能不会有多大区别。有区别的是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的客观依据不过是一种社会约定。今天这个房子的某种特点为社会承认,它就很值钱。明天社会不承认这种特点了,它就不值钱。从亚洲金融危机以来,香港的房价6年间跌去了65%。为什么?因为当初大家都对香港的经济和香港的房价充满乐观的预期,而现在人们的预期正相反。房子还是那些房子,人口还是那些人口,甚至社会收入水平也变化不大。仅仅是人们的社会预期改变了,房价就大跌了。也就是说,我们根本用不着去讨论房地产业有没有风险的问题。只要是市场经济,这个风险在这个产业中是必定客观存在的。
风险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实。我们需要讨论的真正问题并非是有没有风险、风险大小的问题,而是这个风险应当怎样配置、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无需质疑的一个结论是,这个产业、这个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应当承担相应的风险。这个参与者可能包括资金供应者、开发商、建筑商以及购房者。
开发商当然应当为自己的投资行为承担相应的风险。怎么承担呢?市场经济有个约定,就是通过自有资金的比例来承担。一般说,假定人们估计到售出之前,现实的市场房价与总投资相比最多下跌30%,那么开发商就至少应当提供总投资30%的自有资金。如果资金提供者估计最多跌30%,结果跌了40%,那么这10个百分点的误差就得由资金提供者承担。购房者也有相应风险。房贷中银行对购房者提供的按揭比例就是风险的分割线。按照国际经验和市场规则,房产开发过程中价格下跌的第一风险承担者就应当是开发商。这没有什么疑义。我国一些开发商的自有资金比例过小,总投资中银行贷款、占用建筑商和购房者的资金比重过高,这实际上就把应当由自己承担的风险转嫁到了银行、建筑商以及购房者头上。实际上,建筑商和购房者的资金很大部分也是来源于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房地产业的固有风险就被不适当地过多配置在了银行头上。
二、我国房地产业资金供给的物质基础是存在的,关键是资金的供求渠道需要调整建一定量的房子,就需要一定量的资金去周转。这个资金需求量不会因为由银行还是其他投资主体来提供而变化。我们得明确一个基本判断。我国满足房地产业现在发展规模的资金供给是充分的,这个物质基础是客观存在的。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经济运行中,并不存在资金供给短缺的问题。资金的供给和资金需求都同时存在,问题只在于供给和需求由谁来连接、通过什么样的渠道和方式连接。
除了开发商提供自有资金外,通过债权方式融资是房地产业发展的规范、合理方式。房地产业的开发商必须借钱,而且要很大规模地借钱。这不需要质疑。
银行是市场经济下连接货币资金供给和需求双方的传统渠道之一。但银行资金的最大特点是必须首先追求流动性和安全性。市场经济的常识可知,债权的风险小于股权,债权中通过银行的信贷资金风险小于直接上市的债券。在资金供求连接的各种方式和渠道中,银行资金的风险承受能力是最小的。人们把钱存到银行而不是买股票和债券,追求的就是这种风险性较低的特点。这是银行所能提供的资金的天然特点。如果最追求安全性的银行资金成为了风险极大的房地产业投资的主要构成部分,那好比是让卖骡子的人和买马的人做交易。双方的要求不对接。
有供给,也有需求。我们的问题是供给缺乏流动到需求流域的现实渠道。那么应当怎样对接呢?笔者认为,除了开发商的自有资金外,下一个梯次是有实力、有信誉的大开发商直接或者通过银行到公开资本市场上发行短、中期项目债券。债券投资者根据不同的收益预期承担不同的风险。
发债不是每家开发商都能做到的。比如在中小城市建设中就很难让那里的开发商到全国市场去发债券。而且并非所有投资者都愿意承担企业债的风险。再下一个合理梯次是银行做中介去“制造”金融品种。银行把资金贷给开发商以后,把若干项目的债权“打包”在债市上卖掉。这样一来,银行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要求得到了满足,投资者的风险也得到了分散。再下一个梯次才应当是银行提供的直接融资,或者通过预售从购房者那里获取的融资。
三、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不是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的责任,社会公平应当更多依靠财政政策而不是货币政策来调整
目前有个说法是,很多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而开发商建造的大量“豪宅”闲置卖不掉。所以应当调整银行资金投向,通过利率等货币杠杆鼓励房地产业更多地开发经济适用房,同时为中低收入者购房提供优惠政策支持。
政策什么时候都不应当否认或者忽略住房问题上的社会公平取向。但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的公平性政策不应延伸到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来。银行是企业,开发商也是企业,他们面对的是市场。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不是银行或者开发商等市场化的企业该管的事。在这个领域中,我们就要强调和完善市场化的游戏规则,不能把公平的政策取向也加进来。
应当明确,在市场经济下,货币政策的主要职能是调整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的平衡关系。调整公平的主要杠杆是财政政策。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就应当更多采用财政政策,如贴息、贴租等。例如,城镇中人均收入低于某一个水平的家庭购房时可以由政府贴息。如果有些特困家庭,政府贴息也买不起,那怎么办呢?可以采取政府贴租的方式。采用这样的政策,我们才能把政策和市场发育分开。不应让调整公平的因素参与到正常的市场交易中来,否则就会扭曲真实的竞争形势。
有个问题特别值得辨析清楚。与我们的城市化目标相比,在目前所有的住房资源中,如果把存量住房资源也包括进来,究竟是“豪宅”的比重过大了呢?还是低档住房的比重过大了?拿迫切需要住房的最低收入人群和最昂贵的闲置豪宅相比,永远找不到市场出路。
在“田忌赛马”的故事中,你用100种数学模型模拟,田忌的上、中、下三种马也赛不过对手。但田忌确实就是三比二赢了。怎么赢的呢?用系统的眼光、资源优化的眼光看问题赢的。在市场经济下,200平方米的豪宅是怎样卖出去的呢?是住160平方米高档公寓的人卖掉公寓买走了豪宅,住120平方米的小老板把中低档公寓卖掉买走了160平方米的高档公寓,住90平方米普通居民楼的住户卖掉现住房买走了120平方米的中低档公寓,住60平方米的普通单元房的居民卖掉了较小、较远的单元楼房买走了90平方米较近、较大的住房。住30平方米平房院的人卖掉平房买走了60平方米的单元楼房,最后没有住房的外地进城务工经商人员买走了30平方米的平房院。200平方米的豪宅实际上是被“分割”地卖掉的。解决昂贵豪宅与中低收入缺房户之间矛盾的方法并非就是拆掉豪宅建廉价房,或者给中低收入者补贴到他们买得起豪宅。
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住房存量资源的流动性太差,二级市场迄今没有发育起来。上述合理的资源配置方案就无法真实地通过市场交易自发地实现。没有二级市场以至居住权流通的三级市场,我们就不能建立存量资源向下流动的梯次,住房的增量资源也就不能在市场上顺畅消化。
我们不应当把城市化目标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建“工人新村”的水平。世界各国的经验,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需要依靠政府补贴解决住房问题的人群不会超过10%。绝大部分人群是靠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
四、盲目投资应当抑制,但当前房地产业发展应当慎提“过热”
目前有些地方确实存在着对房价前景的过度乐观预期,由此出现了一些盲目投资的趋势。但这是局部性问题,不是全局性问题。对当前房地产发展应当慎提“过热”。
说“过热”应当有个理由。也就是和什么比是“过”热。
我们先和需求比。
目前据说存在着上亿平方米的闲置商品房卖不掉。有人以此为据,说供大于求,因而是过热。那我们估计一下,不算农村进城经商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单说现在的城镇居民,我们假定有20%的城镇家庭有改善住房的要求。20%的估计肯定不“冒”。我们再假定要求改善住房的这些家庭只是想增加20平方米的住房。增加20平方米也不是个很高的要求。20%的城镇家庭是多少户呢?是2700万户。2700万户,每家增加20平方米的现实需求是多少呢?是5.4亿平方米。
人们从自己身边经验中就可以判断,这个需求是客观存在的,是现在就买得起、或者在住房信贷的帮助下买得起的需求。这个问题的另一种提法是,我们现在有超过5.4亿平方米的商品房闲置吗?
我们再和实物层面的供给能力比。
“过热”的可能表现形式之一是货币投入远远超过某一领域的实物可供量。需求超过实物可供量就会导致物价膨胀。我国过去曾经遭遇过的恶性通货膨胀大都具有这样的特点。问题是,我们现在的砖瓦灰砂石或者主要建材出现供给短缺了吗?
我国目前的物价变动水平才是0.3%左右的微弱正增长。这个物价总水平的最大危险不是膨胀,而是回到刚刚走出的负增长区间。
我们再和货币供应量相比。
一个产业过度占用资源,从而使其他产业发展受到抑制,这也可称为“过热”。但迄今房地产业占用的资金量导致了其他产业资金短缺了吗?没有。导致实际利率或者民间利率远高于名义利率了吗?也没有。这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与90年代初期相比的一个最明显区别。
实际上,银行的巨额存差仍是我们在金融领域的主要担心所在。2003年以来资本市场的普遍预期是什么呢?是在目前的低利率水平上进一步降息。
我们再把银行资金和房地产实物资源的市场价值做个比较。
在发达国家或者地区,人们买房用按揭的历史已经很长。因而在那里,在全社会房产资源的产权中有一个相当大的比重实际上是银行的债权。比如说,全社会所有住房的总市值中有40%、50%甚至更高的比重实际是通过“按揭”方式从银行借的钱。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住房价格的些许变动就可能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
中国有这样的情况吗?没有。我们的房贷才刚刚起步。绝大部分存量房产的所有者并不欠银行的钱。目前银行拥有债权的住房不过是最近几年销售或者开发的一些新房。与已经“入市”的银行资金相比,我国房地产领域中的资产信用可以说是全世界最高的。
这可以用前面我们所举的销售豪宅的例子来说明。在那个例子中,如果我们假定所有现住房都不欠银行钱,那么购房者需要向银行借的总债务不会超过200平方米的价值。而银行这200平方米住房贷款对应的实物资产是多少呢?是200平方米的豪宅加160平方米的高档公寓,加120平方米的中低档公寓,加90平方米的普通居民楼,加60平方米的普通单元房,再加30平方米的平房院。有这样倍加的资产信用,银行的风险真的很大吗?进一步说,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究竟是银行贷款规模已经超过了信用保证的规模了呢,还是大量的资产信用资源被闲置了呢?
因此笔者建议:一,尽快地发展和完善二级市场,让存量资源加入流通。二,让计划经济的思路和那些利用市场发育不足“寻租”牟利的理由离我们远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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