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如何规避政策风险

游戏作者 / 姓名 / 2025-03-03 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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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关“房地产企业如何规避政策风险”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房地产企业如何规避政策风险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

网上有关“房地产企业如何规避政策风险”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房地产企业如何规避政策风险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1、不可盲目做大 提起家电业,以彩电、空调为代表,大家都知道,其竞争十分激烈,重复投资,产品过剩,生产力过剩。就空调来说,那些大大小小的品牌不管它们愿意与否,在3到5年内会逐渐减少一大部分。竞争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一个企业、资源、项目整合的过程。房地产现在也面临着整合的问题。有人一提回避风险,就想到做大,做大是回避风险的有效途径,可是,如果大家都盲目做大,势必造成整个行业的巨大泡沫,供过于求,竞争加剧,平均利润下降,最后是你死我活,并且全面走进低谷。

因此说,房地产企业想做大是对的,但势必要通过对现有房地产企业、资源、项目进行整合,集团化、集约化经营,以求保证供需基本平衡和相对利润的稳定。房地产企业、资源、项目整合过程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有清醒的认识,必要时介入,出台政策进行引导。

2、学习买方市场的运营模式 房地产企业目前进入买方市场阶段,可运营模式大多还停留在卖方市场阶段:先建好一个或几个大楼或小区,然后去打广告,吸引(其实是等待)买主上门。很多房地产企业陷入困境都是由于其经营模式所造成的。最近中国住宅联合会牵头搞了一个所谓的整体厨卫一次性装修到位,并称之为一场革命。但有部分业界人士认为,这是卖方市场幽灵在做怪。

需求决定供给,把握买方市场的关键,就是要把握需求的差异性及多样性。如果整体厨卫一次性装修在一两个项目上成功,那也只不过是迎合了市场需求的阶段性,全面铺开就违背了“人本主义”精神。那些盲目搞大型、超大型社区的房地产企业老总们,切不要给自己挖一个大坑,断送多年的心血。

3、不要所有问题都自己扛 大家都知道,万科物业做得好,万科正是通过其物业的努力打开了市场。可代价也是沉重的,万科物业需要大量的资金补贴,在快速发展阶段,这种补贴没问题,如果地产项目或行业出现低谷,补贴的钱从哪里出?物业不像地产开发那样是一次性经营,物业管理是要持续下去的,万科地产好比是巨无霸的火车头,万科物业则是车厢,车厢越来越多,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如此下去,万科地产这个巨无霸带动的车队势必越走越慢。

因此,地产公司一定要适时把物业管理推向市场,让其自负盈亏。从某种意义上说,物业管理行业能否成长壮大,是地产行业能否持续昌盛的一个瓶颈。物业管理行业必须尽快地得到中央和地方及地产行业的大力扶持,扶持的目标是走市场化、专业化经营之路。

4、多元化投资仍有意义 房地产运行得好,利润是可观的,一般房地产企业家正是看到了其利润的快捷性,积累的资本会毫不犹豫地全部甚至更大规模融资地投入进去,很少考虑投资其他行业。世界上任何一种行业,任何一种产品都不可能是经久不衰的,经济学家归结为“疯狂野猫、明日之星、摇钱树和落水狗”四步循环。

当你的地产项目或企业正处于“摇钱树”阶段的时候,很可能离“落水狗”已经不远。因此,有眼光的企业家,在完成积累后就要积极考虑投入新的行业及新兴产业,以寻求更大的发展。俗话说,东方不亮西方亮,只有东、南、西、北都有亮点,您投资的任何一个项目风险就减少了,主营房地产企业对此应多加思考。

求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骆训文

房地产交易中,买卖或租赁双方要注意防范各自的风险,同样,作为房地产中介公司也应注意防范自身的风险。

一、托管定金、交楼押金、首期款处理等资金风险。

当一方违约时,是退还买方、卖方还是谁也不退,能否抵扣拥金?

以托管的定金为例,如无特别约定,一般托管在中介公司的定金放款于卖方的条件是:卖方将红本房地产证原件交予中介公司且查档清晰后几个工作日。但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一方违约时,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放定条件时,是否应该退还守约方?

买方认为应该退还给买方,其理由是:如果卖方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托管在中介公司处的定金属于自己实际缴纳,中介也不可能将其交给卖方,故应退还给买方。

卖方认为应该交还给卖方,其理由是:如果买方违约,则上述定金自然应该交给卖方没收;如果卖方违约,也不能放给买方,因为卖方已经向买方开具了定金收据,中介公司又向卖方开具了定金托管收据,因此托管的定金已经属于卖方所有,即若是卖方要双倍返还定金给买方,也应由买方向卖方直接主张,中介公司无权将属于卖方的钱支付给买方。

同时,摆在中介公司还有一个更重要的问题是,中介公司是否充分证据证明哪一方违约。

因此,在实践中买卖双方发生因一方违约起诉至法院时,法院依据证据情况认定的违约方未必与中介公司的判定完全相符,由此当中介公司提前将定金放予法院认定的“违约方”时,不时会被法院判定中介公司与“违约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为此,为减少中介公司的风险,中介公司在无证据证明任何一方违约的情形下,最好的做法就是——谁都不放,既不放给卖方,也不放给买方,当然也不去抵扣佣金,直到双方纠纷经法院或仲裁机构最后裁判、或双方向中介公司提交约定定金归属的解除协议为止。

二、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的佣金风险。

常见纠纷主要有因买卖双方私下交易(俗称“跳单”)产生的中介服务费纠纷;买卖双方一方违约导致交易不成引起的中介服务费支付和计算纠纷等。

买卖(租赁)双方通过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后,发生跳单、违约情形不付佣金时,前章已详细阐述,在此不再重复。本章仅主要论述佣金和必要费用的计算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1、合同或承诺书中无论买卖双方均应约定不少于佣金20%的必要费用的金额,防止一方违约(不排除卖方违约)时,中介公司在无法收取佣金时,向违约方收取多少金额的必要费用没有合同依据。

2、对于佣金支付时间和条件,最好不要随意添加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的附加条款。比如有业务员在合同中约定,如卖方在6月1日前无法收到全部楼款,则不必支付中介佣金,结果由于当时银行信贷收紧导致贷款审批迟延,致使卖方在6月3日才收到全部楼款,买方因此拒付佣金。中介为此诉诸法院向卖方追讨佣金最终也未获法院支持。

三、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无效的标的风险。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卖方房产证尚未办出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效、无法交付履行或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等法律后果,从而引发第三人或购买人将出卖人起诉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四、一方违约交易无法履行的履约风险。

如买卖或租赁一方违约导致交易无法履行时,若发生诉讼常常会把中介公司列为第三人,此时中介公司应注意:

1、中介公司是否也存在违约情形,如是否有逾期放定、逾期赎楼、丢失重要文件资料等情形,中介公司的违约是否与一方的违约存在因果关系,如不存在中介公司一般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2、中介公司应及时发送履约催告函、告知函等文件,并注意保留一方违约或守约的相关证据,以保护履行方,同时也是防范自身风险。

五、房屋被查封、无法赎楼、无法办理按揭等交易风险。

如果因上述客观或非主观故意的原因导致交易无法进行是,中介公司应注意:

1、看是否能够尽量采取补救措施,使交易继续进行。

2、若实在无法进行,做好买卖双方的沟通、解释工作,促使双方解除合同,化解纠纷,以便另寻其它交易的机会。

3、交易时中介公司应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如及时查档,及时询问并打印卖方还贷清单、买方房产及信用状况,以免承担赔偿责任。

六、员工做私单、吃差价、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等内部管理风险。

中介公司中特别是关外、特别是租单,做私单现象可谓屡禁不绝,对于吃差价现象由于都是签订三方合同,买卖租赁价格比较透明,但是通过多收佣金的方式吃差价也并非个别,同时员工特别是经理挪用资金甚至卷款潜逃的现象也偶见报端。对于此种员工内部管理问题,我们认为:

1、公司管理均应规范,建立健全相应规章制度,

2、规范业务流程,不断修正科学完善的业务电子数据系统。

3、加强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特别是外部监督。

4、收放款时,要求不能仅看收据,还应详细对照合同,包括双方买卖合同、资金托管协议、补充协议等。

5、加强备用金管理,文员、区经等分行账务除作账面核查外,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合同、单据等作抽查或全面检查。

6、严格制止业务员打白条,控制外用收据的管理,在公司分行或相关合同上出具严禁业务员向客户打白条的提示文字,并公布举报方式和欢迎客户举报。

7、加强业务部门财务知识的培训、法律意识的培训、职业道德的培训。

七、操作无房地产证单、阴阳合同、三方私下合同等的行政处罚风险。

首先要说明的是,近年来,深圳陆续出台一系列关于房产中介的规范性文件,虽然对规范房产中介服务市场起到作用,但这些规范性文件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且有些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都只是从行政上管理规范房地产中介活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可以解决房产中介合同纠纷的许多问题,但对居间合同的规定条款却十分有限,难以应对日趋复杂的房产中介纠纷案件。

但是,规范中的有些“高压线”中介公司如果触范,则会有较严厉的后果,如网站公示、列为不诚信“黑名单”、锁公司系统无法打印国土局正式合同等。中介公司应予以避免,并特别注意:

1、坚决不操作无房地产证的单。

2、约定阴阳合同的《价格变更确认书》上中介公司不在其上面盖章签字。

3、不签订手写的三方合同,即只让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再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

一、求房地产开发贷款的风险点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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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防范信贷风险

法律分析:防范信贷风险,一是把好授信风险控制各个关口,完整的授信方案由授信结构和风险控制措施两部分组成。要在授信方案中充分揭示、评估授信业务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为银行带来的经济效益予以充分反映,真正体现平衡风险与收益的要求,切实把好风险管理第一道关口。二是合理控制审批节奏,有效保证均衡审批,授信审批量在不同月份间陡升陡降的现象,对保证审批质量乃至贷款质量有害无益。审批量在一段时间内的超量集中,一方面会严重冲击正常的审批工作,一方面也容易诱发各种违规操作,最终埋下新的风险隐患。应牢固树立风险控制、质量至上的观念,合理确定审批工作周期,并予以制度化;通过建章建制,化被动受理审批为主动调控审批节奏,避免审批量的大起大落,保证月度间信贷审批量相对均衡。三是强化财务分析与跟踪,关注企业财务变动趋势,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充分重视调查报告中财务情况说明,不能以填列的财务简表替代财务分析,应深入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的主要原因,尤其要说明金额占比较大的主要科目异常变化情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借贷关系无效由债权人的行为引起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关系无效由债务人的行为引起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给付利息。

三、我国商业银行放贷风险与防范

信贷风险防范相关的建议与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国有商业银行研究落实针对性强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信贷风险监控管理,确保新增贷款质量。具体包括:

1.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

形成于思,所以建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风险管理理念,是建立风险管理体制的基础。同时更要优化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关键在于风险管理理念是否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目前,改进风险管理理念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辨证关系,核心是采取差别化管理的原则。风险管理和业务发展是并行不悖的,风险管理的过程同样是创造价值的过程,任何业务都是有风险的,风险管理的任务就是寻找业务过程的风险点、衡量业务的风险度,积极寻找、发展防范风险的办法,在克服风险的同时从风险管理中创造收益。要改变以往对风险管理的偏见,树立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先进的风险管理文化还未形成,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很少通过沟通去消除文化上的差距,业务流程前台和后台的矛盾往往被动解决,而不是通过沟通来消除这些差异,换位思考不够。

2.构建先进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健全有效是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一般来说,风险管理体系应该包括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政策体系、决策体系和评价体系等内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应该是全面风险管理,这既是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也是商业银行应对未来挑战的要求。运用现代金融工程的技术,贯彻全面风险管理思想,构筑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是商业银行应对面临的严峻金融风险的挑战的重要举措。当前商业银行应加快风险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建立垂直化的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重点应该由强调审贷分离向构建风险管理体系转变。以往,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往往单纯强调“审贷分离”,而忽视了商业银行内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但巴林银行、大和银行、亚洲金融危机等一系列事件说明,目前银行业的风险管理已经不单单是授信审批的控制,而且更强调银行整个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从先进银行风险管理的经验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应是风险管理战略、偏好、构架、过程和文化的统一,通过建立清晰的风险管理战略和偏好、完善的管理架构、全面的风险管理过程和良好的信贷文化,最终实现风险管理效率和价值的最大化。

3.前移风险管理关口,对客户进行全程管理

要在商业银行内部彻底实现风险管理体制的变革,改变以往商业银行内部条条框框的管理模式,就要实现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体制。风险管理体制要符合业务流程的要求,就是在确保风险管理体制独立性的基础上实现“横向延伸、纵向管理”,推进风险管理关口的前移。在商业银行内部,要逐渐树立“大风险管理”的观念,即风险管理是每一个银行员工的职责,而不单单是风险管理部门的任务。要逐步实现在业务部门设立“风险管理窗口”,通过“窗口”传递和执行风险管理政策,“窗口”的工作直接向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风险管理部门对风险窗口人员的任职资格应该有认定的责任。这样既保证了银行风险管理的统一性和独立性,又从业务风险产生的源头就进行有效控制,实现风险管理理念在业务部门的前移、风险管理意识到位。这种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也是对客户进行全程管理,一是严格按信贷规则进行管理,对每笔贷款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进行审查核实,坚持做到选准优良客户,严把贷款准入关;二是严格贷后跟踪管理,根据企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风险措施。

4.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及早利用信息技术

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更要及早利用信息技术,建立国内风险管理和全球风险管理体系。如果说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先进风险管理理念为银行强大的风险管理功能提供了必要的保证,那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则为风险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持。提高风险管理技术水平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业务和风险管理过程的不同阶段对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的需要也是不同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风险管理的整体效果不是取决于任何先进的风险管理工具的单独使用,而是所有风险管理技术综合运用的结果。从国际先进银行的实践看,风险管理工具和信息系统建设及其成果的有效运用,是增强银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工具开发和运用方面已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果,但与国际先进银行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因此,商业银行要加紧推进内部评级工程建设,加快信息系统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工作,依托先进的风险计量和管理技术,提高实际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科技在风险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5.强化风险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秀的管理队伍

在风险的管理中,人才是关键。我国商业银行同国外相比,人才相对不足,尤其是风险管理的高级人才相当匮乏,这制约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强化与发展,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及执行效果。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应加紧人才的引进充实风险管理的各个阶层,尤其是基层,另一方面应加紧提高现有职员的风险管理意识与能力。这样,既可以从源头上降低贷款风险的发生,又可以建立一支优秀的清收不良资产队伍,加大对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加快对不良资产的迅速处理,以活化不良资产。事实上,事前的控制同事后的控制一样的重要。一般来说,不良资产形成的背后都有某些不良的人、不健全的规章制度、不良的理念。如果还用不良的人进行放贷与清收,很可能助长这些行为。因此,要把优秀人才吸收到放贷与清收盘活队伍中来,这样,有一支优秀的队伍,再配以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不良贷款产生将会更难,而其清收将会更易。

6.要建立依法管理贷款制度,强化依法管理贷款,降低贷款风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确保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离不开依法管理贷款。国际上商业银行管理信贷均采取合法的贷款担保制度,是实现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保证。而当前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面临众多的法律困境,如恶意逃废债现象严重,法律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制裁缺乏应有的惩治力度,还有商业银行的资产处置工作在准入资格和依法管理能力方面受到诸多限制,而判决的结果往往与商业银行改善资产质量的意愿相悖,再如资产处置中的多重行政制约和高额费用造成“处置即损失”现象发生。这些问题的根本解决不仅要靠法制的进一步完善,尽快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民事案件风险处置机制,而且也对商业银行的金融法律业务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快“内部律师”的培养,逐步将法律规避风险方法用于金融资产管理。

7.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认真执行奖惩制度

完善的考核体系与优秀的奖惩制度能实现有效的事后控制。严格奖惩考核,严格执行贷款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贷款质量的提高。由此可见,贷款质量的高低,事在人为,凡是贷款质量低的基层行多是由于领导班子管理松弛。为此,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管理必须要坚持以点带面、对领导班子应进行轮岗,并认真执行奖优罚劣的严格管理措施。考核体系上应健全完善反映贷款客户风险的经济资本分配系数,在KPI考核中,建议优化新增贷款质量指标,加强存量贷款管理,以新发放贷款不良率、关注类贷款占比、信贷成本、不良贷款额、风险基础管理等指标为考核指标,鼓励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优化存量贷款结构,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及时保全资产,盘活不良,提高贷款质量。

8.进一步加大呆账核销的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有拨备条件下的核销政策

国际先进银行之所以能长期保持较好的资产质量,除了具有较高的风险管理水平外,足额提取拨备并及时核销也是一个重要原因。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按照国际标准和实际风险状况计提了拨备,但由于不能满足现行的核销政策,致使相当部分的呆账无法及时核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贷资产质量的改善。因此,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呆账核销的工作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呆账核销政策,及时核销符合政策的损失类贷款;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要积极研究在有拨备条件下的核销政策,并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让拨备真正起到核销呆账、改善资产质量的作用。同时,已核销的坏账、呆账还应派专人进行管理,负责催收,只要还有一线希望,决不放弃。

关于“房地产企业如何规避政策风险”这个话题的介绍,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完了,如果对你有所帮助请保持对本站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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