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有:负责市本级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对入驻大厅的市直各部门窗口进行日常管理;组织协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行政审批局的基本定义
它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履行对市级职能部门进驻中心、开展事项集中审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职能、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为一体,是一个综合职能部门,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2.行政审批局权力有多大
行政审批局是窗口单位,很多局都在这里布置了办公点,比如交通局、财政局、国税局、工商税、质监局、卫生局、环保局、外经局、林业局、农业局、水利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建设局、国土局、发展和改革局、气象局、经贸局、城管局、人防办、供电局、房改办、民政局、文广新局、烟草局、安监局、旅游局等等。
从字面上看,感觉行政审批局的权力很大,其实里面职能还是在原来的委办局,行政审批局只是提供集中办公场所,方便老百姓办事,并不负责承办具体业务。
3.行政审批局在编人员身份
行政审批局是最近几年刚成立的部门,其实很早以前,原来的政务中心是它的前身,现在换了个名称,人员和职能重新整顿了一下。
作为在编人员,很多还是事业编身份,并不是正儿八经的公务员行政编制,如果要转公务员身份,只有一条路,那就是考试。
4.行政审批局是事业单位,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许可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针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管委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3)办理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公共服务方面的行政许可;
(4)负责进驻大厅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以及进驻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5)负责行政审批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体系;
(6)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法律分析:有实权。行政审批局作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作为行政审批局的局长是有实权的。它的基本职能主要是:履行对市级职能部门各类事物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把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察等集为一体。
法律依据:《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第六条 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公布本地区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清理、调整和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机关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公开办理程序,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制度。逐步依法将审批职能和审批事项集中到服务中心公开办理,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探索建立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