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评价是对其功效性宣称进行科学支持的有效手段,通过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临床评价等多种方法对化妆品功效进行综合测试、合理分析和科学解释。 化妆品功效评价的方法很多,根据实验作用对象差异, 可将其归纳为体外实验、在体实验和感官评价实验。
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分以下三大方法:
1)人体功效评价试验
2)消费者使用测试
3)实验室试验
什么是消费者使用测试?
消费者使用测试是指在客观和科学方法基础上,对消费者的产品使用情况和功效宣称评价信息进行有效收集、整理和分析的过程,会通过对目标消费者人群开展访问、座谈会等调查研究,为化妆品功效性和安全性评价提供补充数据。
消费者使用测试规范
消费者使用测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确保在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
什么单位开展化妆品功效评价消费者使用测试?
中科检测
严格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内容,针对保湿功效评价、舒缓功效评价、祛斑功效评价、祛皱功效评价、祛痘功效评价等项目,测试真实数据,出具报告具有cma资质,为商家及原料商提供的化妆品功效服务。
注意事项
1)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方法应当有合理的试验方案,方案设计应当符合统计学原则,试验数据符合统计学要求,并按照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展;
2)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和消费者使用方法应当遵守伦理学原则要求,进行试验之前应当完成必要的产品安全性评价,确保在正常、可预见的情况下不得对受试者(或消费者)的人体健康产生危害,所有受试者(或消费者)应当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开展试验;
市场上的发用化妆品琳琅满目,其宣称的功效也是五花八门,化妆品的功效是否真如其宣称的那样真实有效,这就得靠发用化妆品功效评价了。
根据最新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规定,能够通过视觉、嗅觉等感官直接识别的(如清洁、美容修饰、染发、烫发、发色护理等)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仅具物理作用的发用化妆品功效宣称,可免予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备受化妆品行业关注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已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布,并规定 2021年5月1日起实施。企业必须得通过化妆品功效评价,功效试验结果正确才可宣称。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主要分为化妆品体外功效评价和人体功效评价。
化妆品功效评价方法可分为:
1)人体功效评价试验;2)消费者使用测试;3)实验室试验
还包括化学仪器分析检测法、生物化学法、细胞水平功效测定法、分子水平功效测定法、动物实验法、感官评价法和人休试用试验法等。
化妆品功效评价包括以下功效的化妆品:
1)仅具有保湿和护发功效的化妆品;
2)具有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防断发和去屑功效,以及宣称温和(如无刺激)或量化指标(如功效宣称保持时间、功效宣称相关统计数据等)的化妆品;
3)具有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和修护功效的化妆品
4)具有祛斑美白、防晒和防脱发功效的化妆品;
4)进行特定宣称的化妆品(如宣称适用敏感皮肤、宣称无泪配方)
什么单位可以进行第三方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
中科检测
承担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的机构应当建立良好的实验室规范,完成功效宣称评价工作和出具报告,具备自建化妆品功效评价实验室,报告具有CMA资质,为品牌商及原料商提供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业务。
化妆品宣称是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推荐产品的重要窗口是消费者了解产品的主要途径,也是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重点。欧盟化妆品法规将化妆品宣称界定为通过标签、展台和广告以文字名字商标图案数字或其他形式明示或暗示地传递化妆品的产品特点或功能,之后在《化妆品宣称合理性通用准则》中对化妆品宣称的基本原则进行了修订即合法性原则、真实性原则、证据支持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消费者知情原则。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