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合法的。
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第二十五条 村民小组的村民可以自愿成立村民理事会,其成员由村民推选产生。
村民理事会配合、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支持、指导村民理事会组织村民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兴办公益事业。
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指导下开展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协商议事、调解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等。鼓励和支持试点地区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载体,充分发挥村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利用好各项到村的涉农支持补助资金项目,开展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活动。
对涉及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并推行民选、民建、民营和政府支持、政府指导、政府服务相结合的村民自建民主管理新机制。
扩展资料
村民理事会作用
村民理事会在村党组织领导和村委会指导下开展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开展协商议事、调解矛盾纠纷、倡导文明新风等。
鼓励和支持试点地区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载体,充分发挥村级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的作用,利用好各项到村的涉农支持补助资金项目,开展公益事业、经济发展等活动。
对涉及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建立并推行民选、民建、民营和政府支持、政府指导、政府服务相结合的村民自建民主管理新机制。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村民理事会参考资料:
凤凰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可建村民理事会